儋州那大镇即日起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附举报电话↓

19.04.2022  20:07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

  奖励制度的公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自即日起对居住在那大镇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瞒报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涉疫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

  (二)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未按规定向社区(村)报备或未落实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等人员;

  (三)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四)编造虚假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

  (五)违规组织开展聚会、聚餐、线下培训、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六)批发、销售没有电子追溯“二维码”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

  (七)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府公告行为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居民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址、单位名称等全部或部分信息,按照属地原则向各社区(村)、农场举报,或者直接向那大镇人民政府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1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受理部门为各社区(村)、农场及那大镇人民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

  (二)各社区(村)、农场及那大镇人民政府信访办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三)各社区(村)、农场及那大镇人民政府信访办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那大镇辖区内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那大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附件:那大镇辖区内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1.东风社区:

  23313867、13518033377

  2.城北社区:

  23835186、18689961399

  3.王桐社区:

  13379958777、18889930085

  4.胜利社区:

  23397234、13876259919

  5.解放社区:

  13518036585、18589640111

  6.群英社区:

  23380761、13389895688

  7.东干社区:

  23862115、15108905088

  8.先锋社区:

  23889777、13876253113

  9.大同社区:

  23396193、13976574688

  10.铺仔社区:

  13034950156、13086021098

  11.东兴社区:

  23716513、18876889389

  12.西干社区:

  23391408、13976800158

  13.番真村委会:

  18289330258、13976497998

  14.力崖村委会:

  18976101058、17389878155

  15.横岭村委会:

  13647560550、15108905730

  16.槟榔村委会:

  13398998881、18889931509

  17.头潭村委会:

  13136012566、13518070626

  18.侨南村委会:

  18889836805、15203080422

  19.茶山村委会:

  13687534622、13807551116

  20.抱龙村委会:

  18189788558、13976805330

  21.红旗村委会:

  13976780606、13697527005

  22.屋基村委会:

  13907652003、15120695050

  23.洛南村委会:

  18976878183、13648676818

  24.军屯村委会:

  23311052、13707597711

  25.蔬菜村委会:

  23330013、13086085726

  26.白南村委会:

  13337521170、18789617569

  27.那恁村委会:

  23319800、18976427378

  28.石屋村委会:

  15338969311、13700469369

  29.洛基村委会:

  23708812、13976783108

  30.加平村委会:

  13158951377、18289862767

  31.清平村委会:

  23381783、13976448465

  32.美扶村委会:

  23881302、13976488488

  33.尖岭农场:

  13976789573、15248956374

  34.侨锋农场:

  13698940599、13307596608

  35.合罗农场:

  13976584886、18976875762

  36.先锋农场:

  13976126959、13807550675

  37.前进农场:

  18907654856、15203088585

  38.雅拉农场:

  13697522562、15808955787

  39.西联居:

  13976481091、18976065030

  40.南辰公司:

  15808950189

  41.侨植公司:

  13976809035

  42.那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3860151、13700479911

  (原标题:儋州那大镇即日起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附举报电话↓)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
海南提示:师生不能带病返校上学、工作
日前 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温馨提示 其中提中新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