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学生托管机构应有营业执照 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27.02.2018  11:52

      早在开学前,家长们就纷纷开始为孩子寻找午托机构。您为孩子选择的托管机构是否合规?是否安全?近日,海口市发布《关于加强学生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学生托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配备主管人员1名,并按不低于托管学生总人数三十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其他工作人员;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且设在四楼以下。

      根据《通知》,学生托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以下要求改善经营条件,实行规范化管理:具有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持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健康体检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文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每处经营场所配备主管人员1名,并按不低于托管学生总人数三十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其他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的,需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知》明确,学生托管机构必须派员步行接送学生,不得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学校和机构之间需要穿过城市道路的,必须通行斑马线或其他过街设施。此外,学生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培训、补习类的经营活动。

      《通知》还对开设学生托管机构的经营场所进行规范。学生托管机构的经营场所应当依法取得产权,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且设置在4楼以下。

      同时,学生托管机构经营场所还应远离各类污染区和危险源,与学生所在学校之间不得相隔两条以上(含两条)城市主次干道。机构场所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等场所内。

      《通知》还确定,海口还将建立全市学生托管机构协调管理机制,统一统筹、组织全市学生托管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