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3天闪婚7个月生娃 儿子不是亲生的海口男子要离婚
原标题:认识3天闪婚7个月生娃
儿不是亲生丈夫要离婚
一对“80后”男女认识3天闪婚,7个月后儿子出生。儿子越长越不像自己,丈夫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亲生的,两人为此争吵不断,甚至分居。到医院做亲子鉴定后证实确实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之后,丈夫到海口秀英区法院起诉离婚。
吴英杰今年30岁,妻子洪玉婷比他小3岁。2007年12月21日,经人介绍,吴英杰与洪玉婷认识,3天后,两人登记结婚。次年8月初,在两人相识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洪玉婷生下了儿子小可。当时,洪玉婷说是早产。虽然有所疑虑,但吴英杰及家人还是压下了内心的怀疑。
孩子渐渐长大,到了满周岁的时候,吴英杰和家人怎么看小可,怎么觉得跟爸爸不像。于是,他们又开始怀疑:小可根本就不是吴英杰的亲生儿子。夫妻俩为此发生争吵。但是,当时洪玉婷再次怀孕了,孩子尚未出生,两人没有谈及离婚。2010年3月,洪玉婷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小乐。小乐的到来,并没有让吴英杰和洪玉婷的矛盾得以消除,对小可的怀疑依旧让两人争吵不断。2013年4月,洪玉婷带着小可回到娘家居住,夫妻俩开始分居。
小可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一直是吴英杰心里的一根刺,最终,吴英杰决定做亲子鉴定找到答案。今年8月,吴英杰到海南医学院做了法医鉴定,经鉴定,吴英杰不是小可的生物学父亲。多年的怀疑得到证实,吴英杰不愿继续这段草率结合的婚姻。于是,他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判决离婚,小乐由其抚养,并由洪玉婷赔偿小可6年的抚养费共计18万元,每月支付小乐抚养费1000元。洪玉婷没有到庭,也未作出答辩。
庭审中,吴英杰不愿意调解,同时放弃了要求洪玉婷赔偿小可抚养费,每月支付小乐抚养费的要求,只要求判决离婚,儿子小可由洪玉婷抚养,女儿小乐由自己抚养。
秀英区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原、被告婚前相互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不好,在处理家庭琐事方面缺少沟通,被告洪玉婷返回娘家生活至今,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吴英杰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理由充分,秀英法院予以支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该院判决,离婚后,小可由洪玉婷负责抚养,小乐由吴英杰负责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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