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海南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卫妇社函〔2014〕24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洋浦社会发展局、人口计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计生办,委属有关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我委和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海南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通知》(琼卫妇社〔2014〕12号)有关要求,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的竞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意见,现就做好我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联合多部门举办竞赛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与工会联合下发本地区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通知或方案,有条件的市县,还可与妇联、共青团联合或以当地政府名义开展竞赛活动,并组建成立本地区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
(一)市县级竞赛通知或方案要参考琼卫妇社〔2014〕12号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使本地竞赛具有可操作性。
(二)市县级竞赛应设立相应表彰奖项。市县级卫生、人口计生与工会,可联合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表彰,设立“工人先锋号”、“巾帼标兵”、“技术标兵”等特色荣誉,对本地区参赛优胜的人员和单位给予一定荣誉表彰。
(三)请各市县于7月31日前将本地竞赛通知或方案、组委会及办公室联系人员名单报送至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积极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个人赛初赛
按省级竞赛赛程安排,省竞赛委拟于8月中上旬在各市县开展个人赛初赛考试。为确保初赛公平公正,将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市县交叉监考、省竞赛委巡考等方式进行。
各市县及省级单位要积极响应,组织动员辖区内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30%以上符合参赛条件的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参加,并确定当地一所符合条件的初赛考点(省级单位考点设在海口)。
各市县及省级单位根据个人赛初赛考试情况,将优胜者组建成各自代表队参加省级团体复赛。
三、扩大宣传面
各市县竞赛组委会要邀请政府相关领导观摩竞赛现场,并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多种媒体进行报道,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网页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要积极上报本地区组织竞赛进展情况简报。
四、报送市县级竞赛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工作考评要求,请各市县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组织参加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及相关媒体报道、微博/微信/网页等宣传资料、竞赛现场图片(3张以上)、简报等资料汇总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参考书及考试大纲
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已联系到所有竞赛参考书供货单位,如果需要采购的市县/单位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购买事宜。考试大纲请从“妇幼天地”群(QQ群号:83519573)下载。
六、活动进度安排
(一)2014年7月25日前 组建省级专家组;
(二)2014年7月31日前 市县报送竞赛方案和组委会名单;
(三)2014年8月10日前 组织省级专家组出题、审题;
(四)2014年8月15日左右 组织全省个人赛初赛;
(五)2014年8月31日前 市县报送竞赛工作总结;
(六)2014年9月20日前 组织省级团体复赛及决赛(含
组织工作考评)。
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翠敏 罗 庆
联系电话:36689186、36689012(传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5号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邮政编码:570206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代章)
201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