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结合学校“创新创业开放基金项目”的实施,现对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做出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资助
本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海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开放基金”予以全额资助。
1.创业训练项目是申报者,在创业导师指导下,通过市场调研、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组建创业团队、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为创办企业和正式商业运营做好充分准备。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为8000~10000元。
2. 创业实践项目是申报者,在创业导师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且商业计划可行或已完成企业注册,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为10000~50000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项目管理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申报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各学院推荐项目的同时要承诺对本项目的监管(签订项目监管责任书,见附件3),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和项目管理按“海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开放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海师办〔2014〕71号 )执行。
三、项目周期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项目资助经费开支应在一内完成。
其他事宜照原通知执行。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2.海南师范大学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3.海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开放基金”项目监管责任书.doc
教务处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