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游轮航线下月复航运营 “南海之梦”计划于12月9日复航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精神要求,经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在统筹做好西沙游轮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工作的前提下,省交通运输厅同意西沙游轮航线复航运营,其中“南海之梦”号游轮计划于12月9日复航,“长乐公主”号游轮计划12月10日复航。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西沙游轮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游轮复航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卫生健康、应急和旅文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风险研判工作。游轮复航前,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对复航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为确保安全,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西沙游轮复航初期的载客率不超过乘客定额50%,复航两周并经评估论证疫情防控措施可行的,客率可提高至不超过70%。西沙游轮复航后,要继续抓实抓紧抓细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西沙游轮复航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
西沙游轮复航一周前,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要将具体复航运营时间和复航准备工作检査情况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复航后的运营信息(包括航班数、旅客人数、船员人数等)要每月报告,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强调,相关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各项措施,深入落实疫情防控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西沙游轮复航前,运营企业要做好疫情防护物资储备、游轮通风消毒、设置备用隔离场所等工作,加强对船员疫情防控能力的培训和健康监测,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游客登船,落实专人开展旅客健康检、体温检测、紧急救助等工作,确保登船旅客的健康(无阳性)。
同时,港口要配备有效的防疫设施设备,开辟专门的防疫应急通道,设置隔离场所,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配合,确保发现的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运处置。西沙邮轮复航后,运营企业要做好消毒通风、房间分散排、餐饮卫生管理和上岸活动防护管理等工作,及时配合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复航相关数据信息,确保西沙航线安全有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