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招填报志愿:A段未被录取者7月29日可重新填报

12.06.2015  16:23

  6月12日,记者从2015年海南全省中招志愿填报工作会议上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年填报志愿环节的重大变化是:将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据了解,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本次报考提前批的学校有: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招生50人;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招生100人(世居海南省黎、苗、回族学生,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计划招生58人;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计划招生60人;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合作实验班,计划招生60人。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计划招生50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实验班,计划招生50人(海南省户籍(含港澳台侨)的应届生。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计划招生50人(海南省户籍且世居海南省黎、苗、回族应届生。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总分不低于729分)。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计划招生380人(海南户籍和学籍;考试分数达到526.5分)。填报1个志愿。

  第一批A段共18所学校,报考条件为,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海中分配到市县计划只录所在市县户籍应届生。填报1个志愿。(A段未被录取者可在7月29-30日12时正重新填报志愿,亦可使用原来填报的志愿)

  第一批B段共18所学校(海中指标不再分配到市县)占招生总计划的5%,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填报1个志愿。

  第一批指标到校共18所学校,占招生总计划的40%,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高于统招录取线的90%)。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市县重点中学、农垦中学、农垦加来中学、参照市县重点中学录取的其他学校。报考条件由各市县确定。农垦中学、农垦加来中学各科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等及以上。填报2个志愿。

  第三批五年制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由录取学校及各市县确定。填报3个志愿,第一个志愿优先。

  注:具体要求以中招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2015年海南省中招各批次志愿填报说明表格

批次

报考学校

招生

计划

报考条件

填报志愿数

不限

民办高中学校协议招生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

1

1. 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

50

世居我省黎、苗、回族学生,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

2. 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

100

3. 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

58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

4. 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

60

5. 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合作实验班

60

6.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

50

我省户籍(含港澳台侨)的应届生。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

7.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实验班

50

8.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23

我省户籍且世居我省黎、苗、回族应届生。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总分不低于 729 分。

9. 中职与普通本科“ 3+4 ”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

380

海南户籍和学籍;

考试分数达到 526.5 分。

第一批 A

18

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海中分配到市县计划只录所在市县户籍应届生。

(未被录取者可在 7 29-30 12 时正重新填报志愿,亦可使用原来填报的志愿)

第一批 B

18 所(海中指标不再分配到市县)

总计划 5%

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

1

第一批指标到校

18

总计划的 40%

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高于统招录取线的 90%

不限

民办高中学校协议招生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

1

第二批

市县重点中学。

农垦中学。

农垦加来中学。

参照市县重点中学录取的其他学校。

报考条件由各市县确定。农垦中学、农垦加来中学各科 C 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B 等及以上

2

第三批

五年制高等学校

中高职“ 3+2 ”连读

中高职“ 3+2 ”分段培养

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报考条件由录取学校及各市县确定。

3 个。第一志愿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