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对突发性MCI灾害救援护理”培训班的通知

18.08.2015  18:11

琼继教办函〔2015〕7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8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继续教育项目“应对突发性MCI灾害救援护理”培训班【编号:琼卫继教2015-8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

2015年8月27日15:00-17:30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部报到,28日-30日在医院综合楼3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急诊科、创伤科、骨科、重症监护室的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急诊学会副主任委员、《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新编急救医学手册》编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WS/T292-2008)第一起草人吕传柱教授、海南医学院急危重症医学部常务副主任陈晓松主任、海南省灾难委员会主委彭磊主任、海南省护理学会灾难护理副主任委员符燕妹科护士长等省内紧急医疗救援若干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当代全球灾害应对所面临的挑战;

(二)减灾中护士的重要角色;

(三)灾害救援护理技术;

(四)灾害救援护理管理;

(五)灾害护理中的心理援助;

(六)灾害安全防护。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8月23日前将《“应对突发性MCI灾害救援护理培训班”》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部,联系人:陈丽燕,电话:0898-6677451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应对突发性MCI灾害救援护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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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应对突发性MCI灾害救援护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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