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清洁城镇环境卫生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5〕167号)等文件精神,6月28日至7月1日,我办组织省住建厅、省公路管理局、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等文明窗口单位和部分市县市县主管部门开展了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方面:
各市县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健全日常工作督查制度,落实日常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逐步建立和落实。主次街道环境清扫保洁保持较高水平,占道经营、小广告治理较上季度有所改善。
从综合评定情况看,乐东、琼海、儋州城区整体整治成果较好,定安、五指山、临高城区整治效果相对较差。
乡村方面:
各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海南省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琼建村〔2016〕470号)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考核、监督等方面取得实效。各市县普遍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省三级清扫保洁体系初步建立,监督制度明显加强,基层干部群众卫生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全省农村清扫保洁覆盖率90 %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全省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在原有基础上有改观提升。
第二季度全省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乐东县、陵水县、五指山市、东方市、白沙县、儋州市、保亭县仍然保持较高水平;万宁市、屯昌县、澄迈县和临高县农村垃圾整治力度大、保洁水平提高较快,在此给予通报表扬。琼海市村庄卫生保洁效果显著,但在“镇转运、市处理”这两个环节问题较多。洋浦、定安县、文昌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监督不到位,乡镇政府、村支“两委”的环境卫生责任没有落实,村庄整治效果不明显、垃圾围村现象仍然存在,农村脏乱面貌没有明显改变,抓一阵好一阵,抓不紧又反弹,希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乡村环境卫生水平。
二、主要成效
城区方面:
1.市县整治行动形式多样。乐东县 整治办制订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环境卫生考评方案》,每周对全县20个环境卫生整治责任部门进行3天巡查、2天考评,发现问题拍照记录,以短信和整改通知书的方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领导要求整改,并不定期回头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陵水县 成立5个督导组,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每日暗访,并将暗访情况通过微信平台通报曝光,要求存在问题单位三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当天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且点名通报批评。每月还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排名,排名末位单位,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检讨。县委、县政府将考评情况作为部门年终评优依据。 澄迈县 成立“双创”工作指挥部,每天晚上由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县城街道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将每周五下午设为环境卫生大整治日,形成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 三亚市 出台《三亚市“四位一体”网格化城市管理办法》,以“社区为网,道路为格”,建立由社区网格员、交警执法人员、城市管理人员、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构成的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整体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和模式,扎实开展“城市八乱”整治工作。 文昌市 整治办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巡查督导组,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卫生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拍照并发出督查督办通知,要求限时落实整改。
2.市县宣传教育内容丰富。琼海市 在现有“创文”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印制一万份《致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发放到广大市民手中,并在环卫工人服装上制作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执法车辆,制作成“创文”宣传车,深入嘉积城区的大街小巷,在履行城市执法职责的同时,主动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创文”工作。 澄迈县 按照《澄迈县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部署,充分利用临街墙体、路灯、护栏、车辆、网络等资源开展“双创”口号、“双创”知识、门前三包等多形式多样方式的宣传。 定安县在县 电视台上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动员群众管理好门前屋后卫生,倡导群众争做讲卫生,树新风崇高尚的好市民。
3.市县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加大。 为保障城市区道路清扫保障工作全覆盖, 三亚市 拟投入约2400万元,解决全市新建未验收已使用的88条面积约320万平米的道路清扫保法经费问题。同时为保持城区路面的干净整洁,避免道路扬尘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拟再投入约1600万元用于保障市区洒水降尘作业。 乐东县 将县直机关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压缩30%,不断提高环境整治经费并足额下拨,把全县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1个多亿)用于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今年共投入8234万元建设沿海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及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投入资金6324万元建设8个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垃圾处理设施。
乡村方面:
(一)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
乐东县、陵水县、三亚市、保亭县、定安县垃圾转运站管理水平高,站区绿化美化环境好;东方市、昌江县、琼中县、海口市垃圾转运站运营正常;万宁市、澄迈县全面完成了“十二五”垃圾转运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屯昌县投入5500万元对原有11座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和新建3座垃圾转运站;陵水县每个行政村的垃圾运输车都挂上村名牌,转运站根据进出情况做好记录,乡镇政府每月检查,了解各行政村垃圾清运情况是否正常。
(二)镇区生活垃圾清扫收运体系制度建日趋完善
全省各市县乡镇普遍成立了乡镇环卫机构,配备了镇区保洁人员(或落实了市场化的保洁机制),购置了乡村的垃圾运输车辆,基本满足覆盖乡村的垃圾清运要求。乐东县、陵水县镇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保洁水平较高;琼海市多个镇区通过风情镇立面改造,城镇品位明显提升;定安县本季度镇区保洁水平明显提高;海口市通过“双创”、儋州市通过“一创五建”活动,各镇区“八乱”现象明显减少。乐东、陵水、东方等各乡镇专门配备洒水车、督查摩托车、执法电动车,来回保洁巡查执法,加强环境卫生监督。
(三)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初步建立
东方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白沙县、保亭县等市县财政将村庄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补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配置常态管理队伍,建立了村庄常态化的清扫、收集保洁机制;万宁市、临高县、洋浦等村庄正在全面配备保洁员;海口市、三亚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制度正在逐步落实到位;琼海市、文昌市、屯昌县、琼中县、定安县采取村民自治或混合模式,制订了村庄保洁考核、奖惩制度,划定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村民保洁责任,村民保洁的积极性得到较好发挥。全省市县95%以上的村庄配备了垃圾收集桶等收集设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正常,确保村庄垃圾按时清运。陵水县、万宁市、临高县、琼中县通过制定“村规民约”鼓励农户缴费补充市县财政投入不足。
加快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推进:(1)、开展前期调研;(2)、完成召开竞争性分配会议;(3)、制订了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厅审核;(4)资金已经下达市县乡镇。
(四)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
各市县普遍制订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理制度规章,加大了对乡镇的监督和宣传力度。屯昌县今年以来成立了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局实施的县暗访组,几乎每天深入乡镇村庄进行暗访,发现的问题通过相片传到县“环卫监督台”,相关乡镇收到曝光问题后要第一时间反馈确认收到,并要求在第二天前必须整改,整改完毕把前后相片和整改措施发回“环卫监督台”,县暗访组根据整改效果给出评语确认。
陵水县、东方市、白沙县、五指山市、三亚市等大部分市县通过QQ、徽信、信息等方式,不定时通报监督检查考评结果;保亭县通过“三信三爱”活动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环境卫生积极性;陵水县英州镇部分村庄每月组织农户开展卫生评比排名,对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农户给予适当奖励。儋州市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农场的督查工作力度大,每月开展督查,并对排名前三的乡镇给予30万元的奖励(第一名奖励20万元)。东方市、乐东县、澄迈县等每月组织对乡镇农场进行检查考评,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奖惩。
(五)省公路局等文明窗口单位措施得力
省公路局加强全省公路沿线卫生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该局组织市县公路主管部门每年开展2次交叉检查评比,把环境卫生做为主要内容之一;还组织各基层道班每月检查评比1次,检查评比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海南石油分公司等文明窗口单位,尽职尽责,结合实际制订了环境卫生和安全服务保障方案,加强考核,清除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县道沿线及加油站、高速互通等重要节点的垃圾,确保环境整洁。
(六)每月按时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月报”的市县
陵水县、琼中县、琼海市、澄迈县、儋州市、东方市、海口市、万宁市、屯昌县、白沙县和保亭县能够按时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月城乡整治信息,而且报告内容比较全面。
东方、白沙等市县对督查检查发现提出的问题,立即组织了整改并进行了反馈。
三、存在主要问题
但也必须看到,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城镇管理“八乱”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还没有完善,部分市县转运站建设滞后和收运车辆数量不足,部分村庄垃圾围村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工作效果不佳,农户收费分担机制没有建立健全。
城区方面:
1.占道经营现象依然严重。 大部分市县均存在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门前三包”责任制没有得到落实,市县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签订责任书或协议书只是形于表面,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2.公厕日常管理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市县公厕引导标识缺失,识别标识不规范,五花八门;二是部分市县制度上墙落实不规范,缺少监督、管理、投诉等相关信息;三是少数市县设施损坏未及时维护修理,影响使用。另外,个别市县车站公厕保洁力度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脏、乱、设施老旧的现象。
3.建筑工地管理不到位。 大部分工地未按规定配置规范的洗车平台,仅采取水管等简易装置进行清洗;个别工地的安全网破损,存在作业安全隐患;建筑材料堆放杂乱无序,工地整体面貌较差。
4.水域的环境卫生重视程度不够。 绝大部分市县对于水域环境卫生尚未实现常态化管理,水域周边垃圾清理不及时。城区河道沿岸垃圾未得到及时清运,一些树枝、瓶子散落在河道沿岸,存在卫生死角。
5.农贸市场乱象亟待整治。 部分市县市场秩序及卫生管理还不到位,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污水排放设施较差、熟食区未设置纺纱网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乡村方面:
(一)全省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不平衡,部分市县生活垃圾转站建设滞后
文昌、儋州、洋浦、临高、海口、三亚、昌江、东方等没有按计划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或使用。白沙七坊垃圾转运站没有启动使用。琼海各垃圾转运站已经完成建设,但是只有排岭等个别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多数圾垃圾转运站因规模、技术、距离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并未投入使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扩建项目及其配套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二)镇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存在较多问题
抽查到的乡镇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主要是部分镇区主要街道商铺门面“门前三包”制度不健全,多流于形式,占道经营、随手乱丢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街道车辆乱停乱放严重。部分乡镇镇区乡村结合部及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周边不同程度的存在陈年成堆垃圾没有清理,特别是个别镇有沿河道边堆放垃圾的现象。
文昌会文镇农贸市场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脏未清洗,公厕无管理制度异味重。东郊镇车辆停放混乱,农贸市场垃圾桶周边有积水;海口龙东山镇、永兴镇农贸市场内生熟区不分,市场有积水。儋州市木棠镇车辆乱停乱放严重,一些小餐饮店铺前污水横流;洋浦过渡市场周边居民房屋前后、空地角落发现多处散落垃圾;陵水县文罗、隆光镇区的水利沟内充斥着大量生活垃圾:临高皇桐镇、多文镇等镇区基础设施投入少,卫生管理水平低。
(三)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不完善
各市县、各乡镇之间村庄清扫保洁收运和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不足
文昌市地域范围广、村庄多,但投入明显不足,冯坡等个别乡镇村庄还没有配备垃圾桶,运输车辆都是大车,没有大小合理搭配,运力不足;保亭县投入不足,设备老化,影响效率。保洁员补助低(300元/人.月),影响积极性;定安县农村只配备大的车辆运垃圾,个别村庄因道路小,大车进不去,影响村庄垃圾清运;昌江县资金和人员投入不足,各乡镇配备的清运车辆不能满足村庄清运要求,农村保洁员和清运车司机配备不足,不能进行轮岗,导致工作人员没有假期。
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不力
文昌市、定安县、昌江县、洋浦等对乡镇政府环境卫生的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部分乡镇政府对行政村“两委”监督不力,村“两委”没有发挥村民自治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的作用;三亚市各区对村庄保洁监督不到位;澄迈县福山镇政府对行政村和各村组卫生监督不到位。
三是没有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村民自治制度没有形成。 
大部分市县村庄有“村规民约”,但真正约束力不强;村民收缴卫生费制度没有形成。部分市县村庄虽然按规定配备了保洁工人,但由于保洁员的招聘、考核、辞退等相关制度未建立,保洁员职责不清、补助工资低、有的保洁员可能还是干部的亲戚等原因,致使保洁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好。
四是大部分村庄仍存在“垃圾围村”现象。
除白沙县解决“垃圾围村”比较好外,其他市县和洋浦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垃圾围村”现象。村庄卫生保洁水平普遍不高,村庄主要道路、公共场所一般比较干净,但部分村道绿化带、排水沟、经济林等处仍然存在零星白色不能降解的垃圾,村庄周边及进村路口经常发现成堆垃圾。同时很多村庄生活污水横流,成为环境卫生一大公害。
五是农村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普遍没有开展。农民合理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没有建立。
六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村民群众环卫意识不高,自觉性不够,乱扔乱丢的陋习依然存在,传统农村卫生习惯有待引导转变。
(四)公路、高速公路沿线及服务区加油站存在卫生等问题
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各出入口处及边坡有散落零星白色垃圾问题。西线高速沿线及加油站1、全线小广告比较严重,各天桥桥墩及沿线护栏上发现多处喷刷的补胎小广告;2、各立交出口匝道旁水沟内、绿地上,各沿线天桥下发现有多处散落垃圾,其中光村出口、昌江入口处及东成立交处较为突出;3、部分段护栏长年不清洗,污渍厚积;4、东城加油站服务区内绿化带杂草丛生,垃圾遍布,垃圾箱、桶内的垃圾普遍溢出,清理不及时,气味难闻,服务区厕所、走廊、墙面上随处可见小广告,厕所设施维护不及时,进出加油站道路两旁草丛堆、水沟内垃圾遍布。5、昌江尖岭加油站服务区内厕所、走廊、墙面上随处可见小广告,地面随处可见散落垃圾;6、中石油光村加油站已荒废,站内垃圾遍布,无人管理,成为垃圾点,亟需整治。
(五)不按时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月报”的市县
文昌市、临高县、定安县、昌江县、五指山市和洋浦没有及时按月报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三亚市、乐乐县报告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且不按要求定时月报。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城区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制度化建设和保洁。 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道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单位、商铺门面“门前三包”制度。加强主要街道车辆、摩托车停放等秩序管理和背街小巷卫生管理。
(二)加强卫生死角的清理。 各市县要建立健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卫生保洁机制,合理配置相应的环卫设施,定时、定点、定人进行清扫保洁,同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加强城市道路管理。 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治理。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切实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通行的问题。
(四)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封闭施工的管理,围挡要连续设置,并且稳固、安全、整洁、美观,主要道路应硬化;二是加强工地洗车设施和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洗车平台,洗车槽和冲洗设备;三是加强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应当密闭处理,场内要及时清除不必要的积土、堆物,确需设置临时堆放场的,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分别设置垃圾堆放池,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应设污水沉淀池,防止污水、泥浆不经处理直接外排造成堵塞下水道,污染环境;四是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执法检查力度,适时增加执法检查的频次,对不重视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和在建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组织相关企业及责任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五)加强车站公厕管理。 车站作为人流量密集的窗口单位,应加大公厕的保洁频次和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老旧设施设备应进行及时的更换或修理,确保公厕干净、卫生、整洁。
(六)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 各市县要强化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规范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理清各自工作职责,利用创建全国(省)文明城市(县城)、生态城市(县城)、卫生城市(县城)等活动的契机,从根本上管一管、治一治、理一理。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优美、摊点划行归市、车辆停放有序、广告美观得体、食品放心安全、管理持久长效的目标。设置临时市场时应配置相应的市政、环卫设施,定时、定点、定人管理,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乡村方面:
各地要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按照国家考核验收“五有”标准,逐项开展问题排查,严抓各项安排措施落实,确保2017年我省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表彰先进,通报、曝光一批典型个案,以引起各级组织重视,切实改进工作。
(一)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加大问题督办力度
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市县领导考核监督力度。市县政府加强对乡镇、乡镇加强对行政村进行监督考核。确实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农村垃圾处理所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制度、管理等落实到位。请各市县及洋浦及时跟我办联系,将市县监督情况能够实时传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抓紧抓好垃圾转运站、收集站建设
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较慢、管理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县要抓紧推进并启动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镇区环境卫生制度化建设和保洁
要进一步加强镇区街道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街道沿街居民、单位、商铺门面 “门前三包”制度。加强主要街道车辆、摩托车停放等秩序管理和背街小巷卫生管理。做好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及其周边垃圾清理工作。做好镇区周边、村边、路边、田边、水边特别是主干道进出口处陈年垃圾清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制机制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制机制没有固定模式,各地可以探索,但它必须是稳定的、可行的、高效的。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市县、乡镇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考核目标。
二是督促市县根据农村保洁要求,将足额经费纳入市县年度预算,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保洁队伍。
三是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主导、农民适当缴费的合理经费分担机制,运行费用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承担。
四是推行“村规民约”管理。将村民缴费义务、门前屋后保洁责任等纳入村规民约,成为农民的一种习惯行为。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奖罚到位,保障制度执行有效。指导市县和乡镇政府制订乡镇间和建制村间开展环境卫生相互间检查、监督、评比活动。
加强对乡镇和村庄保洁员考核、奖惩、辞退制度建设。村庄保洁员也是监督员,负责监督公共区域和村民门前屋后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抓紧对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存在问题的整改
建议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海南石油分公司学习省公路局做法,每季度组织服务区加油站之间的环境卫生交叉检查。全省公路主管部门,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海南石油分公司等文明窗口单位,要开展巡查,加强考核,清除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县道沿线及加油站、高速互通等重要节点的垃圾,清理不规范广告牌,确保环境整洁。
 
附件:1.2016年全省第二季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排名表(城区)
2.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排名表(乡村)
 
 
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7月8日
附件1:2016年全省第二季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排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