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肝门部
琼继教办函〔2015〕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0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肝门部胆管癌治疗新进展”【项目编号: 2015-04-01-299(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16日14:00-18:00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一层大厅报到,17-19日在三层多功能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李灼日教授,周开伦、郑进方、邢贻雷、李建军主任医师,东方肝胆医院张永杰主任医师,海口市人民医院符国珍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贾长库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肝门部胆管癌的最新进展;
(二)联合肝叶切除治疗肝门部胆管癌;
(三)合并肝门部血管切除重建的肝门部胆管癌治疗;
(四)Ⅲ期和IV期肝门部胆管癌的治疗体会;
(五)肝门部胆管癌CT、MRI诊断特点探讨;
(六)PTCD在肝门部胆管癌的应用价值;
(七)肝门部胆管癌术前行PTCD的护理体会;
(八)肝门部胆管癌术前评估要点;
(九)肝门部胆管癌根治术的手术演示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5日前将《“肝门部胆管癌治疗新进展”报名回执》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陈家诚医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8789694787。
附件:“肝门部胆管癌治疗新进展”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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