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迎接国家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为深入推进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于2014年12月3日至5日对我省开展了督导检查。督导组成员由国家公安部、卫生计生委、司法部等部门组成。
2014年12月3日上午,督导组在我省召开省级座谈会。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高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工商总局、海南保监局和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厅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我省今年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具体情况汇报,各部委领导分别就其工作职责进行了汇报。目前,我省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包括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险、成立医疗纠纷法庭、成立医患关系研究会,以及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投诉制度与医患沟通渠道,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警医联动机制,改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
由于我省部分医疗机构保安人员数量、相关保安设备还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对后勤社会化的医疗机构安保人员培训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省将从推动地方立法、探索改善医患关系、高效处理医患纠纷的新机制,加强警医联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继续发挥组织力量等五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推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省卫生计生委韩英伟主任表示,为形成我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委将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通过大病保险等医疗制度改革,保障群众就医;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加强警医联动,打击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三是不断加强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国家督导组对我省创建“平安医院”、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希望我省因地制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医疗责任险的理赔机制和服务;各部门要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行政;务必维护公平理念,保障正常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