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朋友妻子与他人有染 海口一男子气不过将对方打伤

09.01.2015  12:08

      原标题:他说“为朋友出气打人”

      听闻朋友妻子与人有染气不过男子替朋友打伤情敌获刑半年

      林某听闻朋友妻子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时气不过,对王某拳脚相加致使其受轻伤。日前,琼山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5月18日9时许,林某到海口市南海大道某小区朱某甲家做客。此时,朱某甲和朱某乙因怀疑王某与朱某乙妻子张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找王某到朱某甲家协商相关赔偿事宜。期间,林某为替朋友出气,对王某的胸部等部位进行踢打,造成其胸部受伤。经鉴定,王某胸部的损伤属轻伤二级。去年6月17日,林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认为,林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案发后林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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