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新农合住院患者9名不在 万宁康明医院涉骗保
7月7日,南国都市报报道了万宁患者潘爱琴在万宁康明医院住院期间出了一趟医院,出院时医疗费不能报销。院方称患者私自外出被定性为“挂床住院行为”,而无法报销。该报道刊发后,引起海南省卫计委重视,要求万宁当地合管办继续进行追查,若情节严重,将暂停或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
海南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万宁市纪委组织市卫生局及合管办10人分两组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上班纪律和医院内部各项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其中一个检查组于7月2日下午4点多钟到万宁康明医院检查,当时该院值班医护人员均在班在岗,新农合小医院管理系统显示:该院当天住院患者14人,其中新农合患者12人。经检查组核对,当时新农合患者只有3人在院治疗,其他9人(包括患者潘爱琴)不在医院。
“放宽社会办医的条件后,患者也要一起监督医院;从管理的角度上,监管部门要查医院的挂床住院行为。”该负责人介绍,几年前,海南省安宁医院安排“挂床住院”,3年骗保2000万元的骗保事件发生后,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防范骗保、套保行为,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明确界定了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行为,即万宁康明医院所提到的8条规定。
“而在此事件中,康明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该负责人表示,当前,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我们将社会办医的机构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即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相当于一种合同管理的方式。
对于医疗机构让患者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患者可根据自己有知情权进行拒付,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对该机构进一步深入调查。使医疗机构同时接受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参合群众的双重监督,从而避免医、患双方勾结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7月2日当天的检查中,万宁康明医院12名新农合住院患者,经巡查组核对,当时只有3人在院治疗,其他9人不在医院。他说,万宁康明医院违反规定,存在挂床住院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嫌疑,当地合管办应继续进行追查,若情节严重,将暂停或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记者 王洪旭)
名词解释
挂床住院
患者办理了住院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入住病房接受治疗,仍然由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为其支付费用。这是一种典型的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其中,海南明确规定了8种情况为“挂床住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