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部署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0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就如何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进行部署。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表示,各地各有关方面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这一目标,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加强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认为,要狠抓教育管理这个中心环节,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狠抓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切实把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
出席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讲话中表示,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适用刑法、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精神,把好判处非监禁刑和办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关口。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表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着力在裁决和交付执行环节解决漏管问题,在教育管理环节解决脱漏管问题,在变更执行环节加强对收监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惩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力度。支持有关机关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公安机关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前的法制教育,把监所管理过程变成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过程。同时紧密结合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辖区实有人口管理范围。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到北京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北京市司法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上海市公安局、云南省司法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记者徐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