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民合作社“吐出”150万扶持资金
海南审计发现农民合作社扶持资金使用四大问题
农民合作社“吐出”150万扶持资金
本报海口8月30日讯 (记者况昌勋 通讯员李磊 王炫影)“吃了不该吃的就要吐出来”。今年我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进行审计,发现445.63万元属违规扶持资金,应退回。截至目前,有10个市县30家合作社退回153万元,占应退资金的34.3%。
从2011年起,中央和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安排到各市县,由市县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务等部门组织申报和实施,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拨付给合作社。审计结果表明,财政扶持资金对我省农民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虚假合作社,二是部分合作社运行不够规范,三是一些合作社示范社不达标,四是项目实施中不规范或有违规行为。
对此,省农业厅召集了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市县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审核制度。整改工作计划9月底前完成。
据省农业厅通报,各市县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其中昌江进展最快,对存在问题的35家合作社的财务进行集中整改,完善了合作社财务制度,并追回财政扶持资金33.23万元,占应追缴资金100%。而海口、儋州、乐东等市县进展较慢,其中海口、儋州还未印发整改工作方案。
下一步,省农业厅将督促检查市县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信息交流,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这次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严重,且不愿意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作社,将列入黑名单,今后不纳入财政扶持范围。同时,加紧推进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录入合作社动态信息,今后不进入该系统的合作社将不能申报财政扶持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