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互联网 让正义更有速度
海南在司法改革上先行先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司法便民
司法+互联网 让正义更有速度
■ 本报特派记者 彭青林
移动互联网的世界,越来越多被“二维码”所定义着。
在看似一个模样的二维码后面,一件商品的价格和质量、一份食物的产地、一首歌曲、一本书籍,甚至一个人在社交媒体上的“身份证”……“扫一扫”二维码,你可以得到各种想像不到的信息。
“二维码”以其近乎无限的丰富性,正在走入许多传统领域。比如,在海南各级人民法院,你扫描二维码,就会得到一个案件的全部可公开信息,诉讼费、案件进度、主审法官、判决时间、判决文书……当事人全都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输入相应的“案件唯一码”查询到。而且,这个二维码与该案信息是终身绑定,从而实现终身识别,就好像一个案件的网络“身份证”。
一个个二维码,代表了海南在司法改革上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创造力和显著成果。从去年3月案件终身识别码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截至2015年12月,仅海口市中院已有超过3000宗案件的裁判文书“带码”,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去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赴海南参加相关活动并调研时得知这一创新举措,表示这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司法便民的创新之举,鼓励海南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里,周强又提出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并指出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在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里,也提出要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应用。
深入推进司法工作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已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已是时代潮流、大势所趋。按照“两高”报告的要求,让司法改革的春风加上“互联网+”的浪潮,我们将会得到什么?
司法+互联网,意味着我们在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上要拿出更大的作为。正如罗保铭代表所说,一个小小的二维码,就跟司法责任终身捆绑在一起了。列席全国两会的省高院院长董治良也表示,一案一个终身“二维码”的形式将案件相关内容“捆绑固定”,有利于接受公众监督,方便群众诉讼,有利于司法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避免滥用权力或无视司法程序严肃性。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比如,“二维码”还可以向审判执行的更多环节延伸,强化“二维码”与司法责任制的结合,确保建立与法官司法责任、职业保障相配套的惩戒制度,把司法公开进一步落到实处。
司法+互联网,意味着我们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了更好的基础。海南有条件在去年完成44项改革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推动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例如,加强对审批“大数据”的分析,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针对审判数据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等等。
司法+互联网,意味着我们在提供更优更多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上还有不少努力空间。例如,推动诉讼服务中心、网站、热线等渠道的整合,构建服务大平台,推进网上立案、网络视频远程开庭等措施。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司法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让群众少跑腿、少受累。
司法+互联网,意味着对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甚至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董治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我省司法信息化建设的难点在于,不同机构之间系统互不兼容,数据难以共享。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20多个司法信息化项目建设,着力打破这个瓶颈,实现司法信息的共享互联,促进司法工作与互联网技术进一步融合,推动“阳光司法”“司法为民”、司法改革的进程。
司法+互联网,必将为深化司法改革和推进各项司法工作注入更多创新与活力。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