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14家旅馆违反《反恐怖主义法》受到重罚
中新网海口9月18日电(记者 付美斌)记者18日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简称《反恐怖主义法》)对多次违反实名登记管理和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14家旅馆单位,分别对旅馆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18日,海南省公安厅举行该省旅馆业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案件新闻发布会。据通报,2017年,海南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开展旅馆业治安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个别旅馆业主及相关责任人,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执行旅馆业实名登记管理,存在无身份证办理入住、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持他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入住,不按时传输信息,不落实安全和消防管理措施等问题。因此,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多次违反实名登记管理和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旅馆业,依法从重处罚。
海南是旅游大省,酒店、旅馆众多。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海南全省共处罚违规经营的旅馆业(含旅租)475家,责令限期整改116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6家。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织暗访组对全省各地旅馆业落实“四实”登记制度进行明查暗访。共暗访旅馆业(旅租)268家,存在问题的58家。截止2017年9月5日,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反恐怖主义法》对多次违反实名登记管理和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14家旅馆单位,分别对旅馆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罚十万元和一万元,依法从重处罚。如2017年8月17日22时许,陵水县公安局辖区民警在陵水县锦洋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409号房间入住的客人的身份信息没有按规定查验登记。2016年至2017年期间,该宾馆曾多次因未实名登记旅客信息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陵水锦洋宾馆单位罚款拾万元、陵水锦洋宾馆法人代表陈某付罚款壹万元、陵水锦洋宾馆前台经理黄某霞、谭某蕊分别罚款壹仟元。
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兆腾表示,今后,海南省公安机关还将对物流寄递、交通运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以及重点单位加强督导检查,发现存在同样问题和隐患的,将继续以《反恐怖主义法》严厉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社会警示效应,真正筑牢基础防范工作的铜墙铁壁。(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