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快处置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难问题 分类办证

21.06.2014  00:17

  中新网海南频道6月20日电  (谢曦)针对2006年至2009年间,有些开发企业违规建设、违规销售、拖欠或规避国家税费、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贷款、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购房者长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造成部分房屋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海南省住建厅和各市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6月初,全省共受理55851户,面积6154742.23平方米,已发证24022户,面积3008549.73平方米。其中海口市共受理45036户,面积5239671.52平方米,已发证21311户,面积2826933.93平方米;三亚市共受理5427户,面积523682.47平方米,已发证444户,面积29958.61平方米。目前,临高、琼中、乐东、白沙、昌江、屯昌六县已完成清查工作,  不存在商品房登记遗留问题;文昌、定安、东方三市县目前尚无统计数字。

  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12月20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3]178号)。海南省住建厅向各市县下发了《关于报送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发证进展情况的函》,并积极督促各市县对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分类,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每月要求各市县报送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发证进展情况。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对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分类办证工作,按照省政府文件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2014年底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