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原因,万宁两家卫生室分别被警告,罚款合计2.2万元

22.06.2022  14:50

  6月22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按规定填写处方及门诊日志、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未及时分类处置、使用的消毒产品未在有效期限内,日前,万宁市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分别被警告,罚款合计2.2万元。

  据悉,4月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移送违法线索函,随后分别对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填写处方及门诊日志、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未及时分类处置的违法行为。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在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3月17日检查发现问题后,当天开始停业整改半个月,期间未出现传染病病例等情况。执法人员于4月2日对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检查,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已按规定填写处方及门诊日志,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已按要求分类处置,消毒记录已按要求填写,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已经整改完毕。

  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填写处方及门诊日志、使用的消毒产品未在有效期限内的违法行为。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在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3月17日检查发现问题后,当天开始停业整改1个月,期间未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等情况。执法人员于4月25日对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检查,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已按规定填写处方及门诊日志,使用的消毒产品均在有效期限内,消毒记录已按要求填写,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已经整改完毕。

  商报记者注意到,6月20日,万城镇乐山村委会卫生室被警告、罚款10000元;万城镇朝阳社区卫生室被警告、罚款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