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微警务”无微不至贴心惠民
17.08.2016 23:32
本文来源: 公安局
解决公安“微警务”建设谁来做的问题
成立专人专班和知识产权机构,做好前期对接工作
为加强对公安“微警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南京警方成立了由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建友任组长,市局网络安全支队、科信处、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等主要业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微警务”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微警务”建设的统筹规划、运行管理、维护推广等工作。
南京市公安局与腾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图文短讯、视频直播技术,建成“微警务应用开放服务平台”,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共同参与研发。目前,已经入驻企业8家,研发模块50余个,固化知识产权20余项。
过去,微信公众号提供什么服务,公安机关就必须依托这些服务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南京警方向研发部门提出具有公安特色的需求,改变了过去公安机关被动依托微信开展业务的方式,变成了公安主动参与、企业协同落实的新形式。
在此基础上,南京警方开发了微信支付交通罚款、证照状态到期提醒、精准的用户信息定向推送服务以及新车上牌选号、自助开锁、常用户籍业务办理等优质微信服务功能。
解决公安“微警务”建设如何做的问题
整合内外信息数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网通”的便捷高效服务
在“微警务”建设中,南京警方始终将工作重点放在整合内外信息数据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网通”的便捷高效服务,形成了“五个率先”的鲜明特色,有效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率先实现了“一号申请、一站受理、一网通办”,打破警种部门壁垒。从2015年网下窗口办理量超过1600万次的服务项目中,南京警方精心筛选出群众“最关心、最贴心、最直接”的26项高频次需求,开通服务项目。市民群众只需一次实名注册,就可享受全网服务。
——率先实现公安业务与政府多部门数据的一网融合共享,促进了社会服务资源的高效应用。对内整合人口管理、交警等31个警种部门数据,对接省公安厅、各公安分局;对外整合房产、社保、卫计委等17个政府部门机构,同时引入车辆保险、特快专递等社会服务,形成统一高效的“微警务”数据中心,实现了对群众服务的畅通和高效。
——率先推出“警博士”在线服务。集中上线了全市各派出所、警务工作服务站等机构位置、业务流量信息,导航办事群众快速选择和到达目的地。“警博士”24小时在线服务,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既可系统自动答复,又能智能跳转人工服务,由后台民警24小时提供咨询。
——率先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感知精准推送服务。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进行个性分析,针对市民经常出现的驾驶证到期忘记换证、机动车到期忘记年检、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等问题,点对点推送信息,主动提供提醒服务。
——率先推出各种行政规费“微支付”网上缴纳。南京市公安局主动对接省、市财政部门,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交管、出入境等业务模块开通“微支付”功能,实现了网上缴费。
解决公安“微警务”建设做什么的问题
服务项目公开、简化、共享,精心设置26项服务模块
着眼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与公安工作融合发展,南京警方构建“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的在线警务服务体系,精心设置了26项服务模块。
户政业务连着千家万户,南京警方相继推出了居住证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新生儿出生登记、大中专生户口迁出、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和同名查询等6项服务。6月28日,户籍在南京而长期在安徽合肥工作生活的张先生运用“微警务”,在手机上为一岁多的女儿申报了户口。数天后,张先生收到了南京公安机关寄回的户口本,免去了以往需要来回奔波的辛苦。
在车驾管服务中,南京市公安局设置了新车选号、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违法曝光处理等9类功能。此外,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与微信平台24小时无缝对接,针对语言听力残障人士以及现场不方便电话报警的情况,提供“微报警”服务,同时接受有奖线索举报。“微警务”提供的自助移车、自助开锁等功能也极大方便了群众,运用自助移车系统比用传统的电话报警移车缩短了近一半时间,目前已为市民服务17万次。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出入境服务需求,“微警务”推出了预约申请、办证进度查询和港澳台签注申请服务。立足规范执法、尊重人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微警务”设置了律师会见预约模块。律师登记信息后,便可在线预约会见在押当事人。
解决公安“微警务”建设如何统的问题
市局、分局两级微信公众号互补支撑,发挥公安微信集群效应
截至2015年11月,南京市公安局科以上单位共有各类微信公众号40多个。在“微警务”建设过程中,为促进各个微信公众号协同发展,南京警方提出了错位服务理念,将全市各级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规划、同步建设、错位服务、分别运作,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重点的办事需求。
他们将全市的微信公众号统一接入市公安局的“微警务”数据平台,打通模块、数据共享,不同机构部门、不同层级单位按照业务权限,利用差异化的服务更有侧重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错位服务,并建立了各个微信公众号的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实现整体业务能力的跨越提升和便民服务从量变到质变的提高。
本文来源: 公安局
17.08.2016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