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限费医疗”试点(上):方便农民住院看病 控制过度医疗
31.08.2014 13:06
本文来源: 蓝网
过度医疗、付费不明确、新农合报销手续复杂、大医院床位紧张等问题,一直是农民就医的“心病”。为此,海南自去年起试点新农合乡镇级住院“限费医疗”改革,参合农民住院只需支付100多元基础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新农合基金予以全额报销。近一年的试点改革,让农村百姓和各级医院都实实在在受益了。
家住万宁市和乐镇新田村的李布丰,前段时间因为急性胰腺炎住进当地卫生院。住院时,他交完180元,就再没为治病的费用操心。
同期声:万宁市和乐镇新田村村民 李布丰
(以前交1万多块都医不好,现在交180元医到明天,医到你好。)
同期声:万宁市和乐镇卫生院院长 李皓琪
(以前,有时候你住院的时间长了,花的钱多了,心中就没底。)
和乐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要先交押金,剩下部分的另算。由于农合报销方式复杂,农村群众弄不清楚如何付费,常常是病还没好,就着急出院了。而试行限费医疗后,万宁参合农民只要交180元,就可以在全市21个镇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全报销”待遇。
同期声:万宁市新农合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绪
(有一些慢性病、小病、还有大病医疗康复这一块的病人回流到基层医疗机构。)
大医院病床紧张已经成为医改的难题之一,然而基层医院却面临着长期收不到足够的病人,逐渐萎缩的困境。“限费医疗”的实施,让农村百姓有普通疾病,不必再挤着去大医院。
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限额补偿,超支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例如,万宁市将乡镇卫生院按规模和能力分成三类限额补偿:一类卫生院为1900元。医院收取患者180元的费用后,农合补偿1720元,如果超出将由医院承担。
业内人士解释,限费医疗主要体现在两个“限”。第一个“限”是患者在镇一级卫生院住院只要交100多元即可,解决了原本新农合报销手续繁琐,农民对报销方式不明晰的问题。第二个“限”,是对医院治疗费用总额有限制,控制医院过度医疗的现象。
海南自去年起分别在琼海、万宁、昌江和陵水四县启动试点,付线分别是:琼海市150元、昌江县150元、陵水县160元和万宁市180元。据卫生厅统计数据,试点以来,琼海市、万宁市和昌江县乡镇级医院住院人次,同比增长分别为34.03%、50.58%和297.06%,参合农民自付住院费用下降明显。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张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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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4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