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抽查生产领域食品包装材料产品 两批次产品不合格上“黑榜”

30.12.2021  17:51

  12月3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生产领域食品包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有两次食品包装材料产品抽查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塑料瓶的“规格(高度偏差)”和“容量”。

  据介绍,今年4月至9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领域食品包装材料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此次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QB/T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GB/T13519-2016包装用聚乙烯热收缩薄膜等标准,对食品用薄膜、塑料复合袋、塑料瓶、食品塑料托盘等食品包装材料产品的外观、容量、尺寸偏差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共抽查19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塑料瓶的“规格(高度偏差)”和“容量”。

  不合格产品包括:海南海恒达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聚乙烯(PE)塑料瓶(生产日期:2021/5/30,规格:1L高度:26.3cm),经抽查,规格(高度偏差)项目不合格;

  海南海鑫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乙烯(PE)塑料瓶(生产日期:2021/6/17,规格型号1250mlH:289mm),经抽查,容量项目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塑料瓶高度和容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企业不严格按照设计规格吹塑瓶胚或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瓶子高度偏低,容量偏差过大。如果塑料瓶高度偏小,其容量可能也会相应降低,未达到标签标注容量,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如果塑料瓶实际容量比公称容量大,势必增加内装物数量或体积,从而增加内装食品生产企业成本,不利于内装食品生产企业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