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在江苏扬州召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暨汇报会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在扬州召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暨汇报会。扬州市政府法制办、高邮、仪征、江都、邗江等4个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分别在会上作了汇报。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处长张越、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一处处长黄吉明参加会议。扬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扬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扬州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朱安山主持。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新形势下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进行调研和探讨。扬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朱宏翔汇报了扬州近年来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情况,高邮、江都、仪征等3个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也分别作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践及体会的发言。2010年,扬州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紧紧围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这一主线,开展了以队伍建设规范化、装备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化等七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局面为之一新。
扬州市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一致认为,扬州市政府法制办一年来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指导体系完善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重大的突破。同时提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升案件受理量,加强指导,强化制度落实。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一处处长黄吉明充分肯定了扬州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在硬件与软件层面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其进一步对自身实践作系统梳理总结,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步伐,争取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树立实践样本。
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处长张越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扬州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扬州市大力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在一些工作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他认为扬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政府推动;二是措施有力,找准了突破口;三是市县联动,成效明显。张越处长受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领导的委托,对扬州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五个结合”的要求:一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二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与形成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合力紧密结合,三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与体制机制创新紧密结合,四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与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紧密结合,五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与强化保障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