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老夫妇刷卡套现16万元 商户2年多没有把钱给他们
12.01.2017 18:3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海口老夫妇刷卡套现16万元2年没拿到钱起诉商户
海口一对七旬老夫妻在一家个体商户刷信用卡交易了16.6万余元,本来跟商户说好是支付手续费套现。结果,商户2年多没有把钱给他们,老夫妇无奈将商户起诉到了法院。
李明跟钟英住在龙华区,都已经年过七十。2014年3月,老两口来到海口美兰区一家经营美容、美发用品、化妆产品批发零售的店铺,经营者于萍。老两口与于萍原本就认识,双方关系还不错。老两口表示他们需要用一笔钱,但要过段时间才有,希望通过刷信用卡套现的方式拿到钱。“她答应我们,可以不购买任何商品和服务,我们拿名下信用卡在她店内的POS机上刷卡交易获取现金,在刷卡资金到账扣除手续费后,她第二天就将刷卡资金汇到我账户”,钟英说,双方说好的手续费是120元。
2014年3月6日,李明和钟英夫妇俩持名下的3张信用卡在于萍的店内刷卡交易16.6万余元。于萍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未向李明和钟英提供商品、也未提供服务,也没把钱汇到钟英的账户。等钟英催促的时候,于萍先后以银行系统故障银行款项未到、出差、款项用于归还银行及私人债务等理由,一直没把钱给老两口。等到银行要还款的时候,老两口无奈之下四处筹钱还上了信用卡卡债。
因为于萍一直没给钱,李明和钟英曾经到海口公安局美兰分局报案,但警方以于萍行为不构成诈骗为由不予立案。在等了2年仍没拿到钱的情况下,老两口将于萍起诉到法院,要求于萍偿还款项16.6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美兰法院判决被告店铺向李明、钟英返还款16.6万余元,并自2014年3月底起,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涉案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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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7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