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凌晨又有28只“醉猫”被逮!海口警方:切莫心存侥幸
9月6日凌晨,在海口警方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又有28只“醉猫”被逮!其中酒后驾驶16起,醉酒驾驶12起。
记者在整治现场注意到,5日晚23时上半夜的整治结束后,海口警方立即调整部署,马不停蹄地调集警力到其他重点路段,在6日0时到3时间继续集中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整治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凌晨1时许,记者在彩虹天桥路段整治现场看到,一男子驾驶一辆小轿车被执勤交警拦下,经吹所检测,结果为9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了解,该男子姓符,晚上在南沙路附近跟朋友喝酒,酒壮人胆,以为凌晨警方不会查处酒驾了,心存侥幸,不料被逮个正着。凌晨2点后,执勤民警又连续查获多名酒驾、醉驾嫌疑人,驾驶人黄某某在被交警查获饮酒驾驶后,吹气显示酒精含量28mg/100ml,经询问,黄某某供述自己两年前在海口南大桥一带因酒后驾驶被处罚,现在属于无证酒后驾驶;2时30分许,一辆黑色奥迪越野车有加速冲卡的嫌疑,执勤交警迅速拦截,驾驶人虞某某试图逃避吹气测试,多次吹气中断,在民警准备将其带离抽血检测的时候,该驾驶人终于肯配合,吹气显示7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警方统计,6日凌晨,共有28只“醉猫”被逮,其中酒后驾驶16起,醉酒驾驶12起,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海口警方整治行动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从9月5日开始,将持续到12月15日,为期100天。行动期间,对于查获涉嫌酒驾的驾驶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为确保酒后驾驶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超常规的成效,海口警方已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工作专班,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全警动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三个一律”,即:整治现场一律由领导干部带队指挥督导、醉酒驾驶车辆违法行为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违法犯罪情况一律向单位和家庭通报。
海口警方再次重申: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醉驾入刑,切莫以身试法!请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远离酒驾,千万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