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田农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7.06.2015  17:52

  6月13日上午,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省人大会堂召开,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海南农垦共有2家单位、5名个人获此殊荣。

  记者从省农垦总局有关部门获悉,省农垦总局自5月21日起正式启动垦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报名工作,历经20多天的层层审核和筛选,最终,南田农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乌石农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东和农场莫玲、金江农场黄明哲、八一总场罗永华、乌石农场黄武、中坤农场王开兴等5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据悉,会议当天共表彰了1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5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并授予49家单位为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99人为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据了解,自200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国务院的带领和号召下,全国各地陆续启动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工作。(记者 赵曼莉)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