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冀文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2.08.2015  10:28

  此前报道: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最高检21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冀文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冀文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冀文林,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冀文林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秘书,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秘书,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3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海口闭会。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冀文林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14年7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海南原副省长冀文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4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冀文林简历

  冀文林,男,1966年7月生,汉族,内蒙古凉城人,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9—1989.0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物探系勘察地球物理专业学习

  1989.07—1992.10 地质矿产部政策法规研究中心科员

  1992.10—1996.12 地质矿产部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01—1993.01参加地质矿产部第六届赣南老区经济开发团工作)

  1996.12—1998.08 地质矿产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8.08—1999.1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值班室助理调研员,部长秘书

  1999.12—2000.0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值班室调研员,部长秘书

  2000.04—2002.08 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

  2002.08—2003.04 四川省委办公厅副厅级秘书

  2003.04—2005.09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副局级秘书(2001.09—2003.07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MBA学历教育班学习)

  2005.09—2008.12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秘书

  2008.12—2009.0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

  2009.01—2010.10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2010.10—2011.01 海南省海口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厅级)

  2011.01—2011.02 海南省海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2—2013.01 海南省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1--2014.02海南省副省长,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六届海南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