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职工趁单位关闭时隐瞒事实 多领政府经济补偿5万元

24.09.2014  16:15

  有人趁国有企业关闭时隐瞒事实多领政府经济补偿5万

  省国资委:追缴其多占补偿金并立案调查

  23日上午,原海南景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名职工联名向海南省国资委举报:原职工薛某在海南景昊公司关闭时,故意隐瞒事实多领政府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南国都市报记者聂元剑

  23日上午,原海南景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吴多强等人一道,来到海南省国资委反映:原海南景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下属企业,也是一家国有资产。

  该公司原职工薛某在景昊公司实施关闭时,故意隐瞒事实多领政府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现国资委有关部门追缴薛某多领的经济补偿金及利息,没有对薛某欺骗政府多领5万多元补偿金的事情进行法律追究。为此,广大职工对这样的处理极为不满。

  据省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12月,省国资委下属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接到景昊公司原职工实名举报:景昊公司实施关闭时,原职工薛某故意隐瞒事实及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把关不严,以致薛某重复多领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当即进行了调查,经约谈薛某,其本人书面承诺没有多领经济补偿金。但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在调查后发现,薛某于1998年3月与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已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在海南景昊公司关闭时,他又故意隐瞒事实,加上有关部门审查不严,让薛某多领补偿年限23年,多领补偿金52900元。

  2014年2月12日,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发给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责成对景昊公司安置人员的补偿工作年限进行重审,对多发的经济补偿金及利息予以追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追缴了薛某多领的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并立案对此进行调查。该负责人表示,不仅要追缴多领的补偿金,还应追究相关的责任,一定会严肃认真查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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