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妇联: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更好地服务法治海南建设,服务妇女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海南省妇联将结合“11·25”反家庭暴力日、“12·1”防治艾滋病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于今年底开展“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15日—12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2014年“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每个市县妇联至少开展1—2次大型法治讲座。省妇联组建巾帼法治宣传讲师团,提供课题及讲师(见附件1),供市县妇联选择。
(二)各市县妇联要以张贴宣传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治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或派出宣讲团队到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治宣传。
(三)要结合“三进”(进家庭、进社区、进监所)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妇女之家、妇女群众和家庭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治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
(四)活动期间省妇联将在2个市县开展法治宣传主题
活动,内容包括文艺普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妈妈训教团”知识讲座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市县妇联要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在妇联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二)发挥优势,做好表率。各市县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妇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建设法治海南进程中彰显“半边天”作用。充分运用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舆论工作,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引导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学法懂法、爱法护法、守法用法,立足本职岗位落实好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抓住契机,营造氛围。各市县妇联要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以更实举措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要紧密结合妇联职能,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增强维权服务实效,推动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落到实处。
请各市县妇联于12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报省妇联权益部。
联系人:薛盛萍 13976878098 65336494(传真)
符茜茜 15208987921 65336494(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巾帼法治宣传讲师团课题目录
2.巾帼法治宣传活动口号
海南省妇联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巾帼法治宣传讲师团课题目录
序号 | 专 题 | 主讲人 | 备注 |
1 |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法治海南建设中彰显巾帼风采 | 刘锦 | 省妇联主席 教授、法学博士 |
2 | 妇联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 ||
3 | 新时期女性—机遇和使命 | 杨翠霞 | 省妇联副主席 |
4 | 以案说法—介绍妇女维权热点法律问题 | 符琼芬 | 律师 |
5 | 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知福、惜福、享福 | 邓春英 | 省妇联权益部 部长 |
6 | 妇女维权工作指南 | 薛盛萍 | 省妇联权益部 副部长 |
7 | 妈妈训教团基本知识及运作模式 | 邹黎庆 | 省妇联 主任科员 |
禁毒防艾知识讲座 |
附件2
巾帼法治宣传活动口号
1.百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
2.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4.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5.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海南
6.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7.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