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局向辖区公安部门移交两宗涉嫌犯罪案件
25.06.2015 12:0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口市琼山区局于6月23日,将两宗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辖区公安部门。
该局立案调查两宗案件,其中包括使用野生灵芝粉生产普通食品灵芝茶案件、生产米粉时添加苯甲酸钠案件。经专题讨论,认为这两宗案件符合两高司法解释关于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情形,该局认为此两宗案件当事人涉嫌违反刑法143条和144条的规定,应及时移交区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该局已于6月23日把上述两宗案件详细材料,移交到区公安部门。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06.20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