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拒绝履行环保处罚 法人代表被法院依法拘留

23.03.2016  16:54

  2016年3月16日,市环保局和秀英区环保局配合法院到该公司现场,通过强制断电的手段遏止该公司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岳某采取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措施。

  2014年10月13日,经紫园住宅区群众举报,市环保局针对港澳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巡查发现,位于工业园区西侧的海口蓝岛洁雅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市环保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于2014年10月24日对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责令停止经营和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市环保局督促催告,该公司依然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内容,市环保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2015年4月8日准予强制执行并采取强制断电的手段停止该公司违法行为。2015年10月16日晚,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擅自恢复经营。因此,市环保局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截止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法定代表人已被法院行政拘留。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加大环境违法巡查力度,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加强各部门联动,完善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共同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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