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进行时: 公交出租 “八不准” 规范驾驶员行为

17.10.2015  23:08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随着,“双创”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海口交通的整治工作也逐步升级。所有违法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要受到处罚之外。10月14号海口出台了首个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规范“八不准”,只要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违反了“八不准”,也将受到处罚,整治行动已经开始实行了。

记者了解到,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八不准”包括:(上板子)不准不着工作服和衣冠不整上岗;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聊天;不准驾车时接打电话、看视频;不准违规行车、停车及拒载、滞站、甩站;不准不按时核定线路行驶;不准向车窗外抛物品;不准歧视、刁难、谩骂乘客;不准将乘客遗失物品占为己有。然而,昨天上午,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发现,还是有一些出租车驾驶员没有遵守“八不准”。

据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交车管理科的负责人介绍,这“八不准”是在原来条例基础上的一个升级,主要是想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的过程中的言行举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吴钟龙介绍,这“八不准”的监督执行,主要是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进行。驾驶员如果违法了经营行为,是根据《海口市公共汽车管理条例》和《海口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来进行处罚。驾驶员如果出现不文明驾驶行为,这需要企业这边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因为不文明行为在法律法规上没有规定。

如果乘客在乘车的过程中,发现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有不遵守“八不准”的行为,可以拨打运政投诉电话:66665666。

 

(视频编辑:龙威      文字编辑:于尚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