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发紧急通知

13.06.2018  11:12

  海南日报海口6月12日讯 (记者梁振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5月31日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国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做出部署。省发改委近日就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发出紧急通知,明确提出 2018年我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各地暂缓备案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规模管理后方可开建。

  省发改委就我省光伏发电项目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2018年我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

  二是各地暂缓备案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待省发改委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后,由该委按照国家下达的规模统一开展竞争性配置。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规模管理后方可开工建设。各地可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是五指山、白沙须按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管理,由县级政府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建设条件,务必确保项目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并纳入国家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是在未确定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情况下,暂停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管理的通知》中列入我省光伏扶贫规划的尚未开工项目。

  五是其他计划利用普通分布式光伏指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市县,须慎重推进光伏项目,避免在无法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情况下盲目建设,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