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男子诈骗青苗补偿款81.7万元 终审领刑11年
14.01.2015 00:4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儋州一名男子利欲熏心,得知自己的承包地在政府征地范围内,竟然去买来5100多株树苗摆放、抢种在田中。因骗取征地青苗补偿款81.7万元,男子终审获刑十一年。
今年56岁的谭某家住儋州,他因涉嫌诈骗犯罪,2013年6月被刑拘。
2010年8月,儋州市政府征用那大镇军屯村委会某村部分地块,谭某承包的60多亩土地在征用范围内。他明知土地将被征用,却动起了歪主意。
2011年9月,谭某到儋州市某公司,以每株13元两次买进龙血树苗共3000株。期间,赖某某也将同种树苗,以每株15元转卖给谭某2100多株。谭某买到5100多株树苗后,运到他的承包地上抢种、摆放。
同年11月初,当地征地组通过清点青苗,按每株160元补偿,谭某获得青苗补偿费81.7万元。破案后,谭某骗取的青苗补偿费81.7万元尚未追回。
2014年7月,儋州市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谭某不服,提出上诉。
12日,记者从海南二中院获悉,此案已于近日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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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