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汉堡店卖“咳嗽水” 店主获刑十个月

27.12.2017  12:51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咳嗽水”,是一种用来止咳的药品,因其中含有可待因毒品成份,被国家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理,无经营资格擅自贩卖给他人将构成贩卖毒品罪。一段时间以来,时有不法分子为谋利益私自贩卖,最终受到法律惩罚。

      儋州市的吴某某在那大镇经营一家汉堡店。2016年12月,吴某某在自己店内将一瓶装有10包奥亭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贩卖给羊某某,并通过微信收取羊某某100元。羊某某刚离开汉堡店不远就被民警抓获,从其身上缴获了购买的“咳嗽水”,吴某某也在其经营的汉堡店内被民警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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