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院“四抓四确保”做好检务督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近年来,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把强化检务督察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整体覆盖,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现场督察、专项督察等多种形式,使检务督察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有效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
抓组织保障,确保有力推进。该院专门成立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检务督察的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每年年初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全院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检务督察工作计划,确保检务督察工作有序进行。
抓督察重点,确保依法用权。将重点案件、重要执法岗位、关键执法环节作为督察重点,重点对司法办案检察权运行情况和检察人员的执法作风、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纪律等检风检纪情况进行督察,持续跟进政治纪律遵守情况和贯彻落实上级、本院党组决策部署情况。2015年至2016年,围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一分院共对内设部门开展专项督察3次、常规检务督察23次,对各部门落实上级机关重大部署、推进司法办案责任、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通过督察,发现问题18个,提出督察整改建议23条,促进相关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9件。
抓问题导向,确保常态推进。通过“三个坚持”推动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坚持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务督察工作计划,并于每季度组织召开检务督察委员会会议,专题集中研究落实督察工作,确保各项督察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坚持结合个案,对办案安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等制度落实情况实时督察,通过文书审查、现场检查、工作备案审查等方式实行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规范执法现象。坚持通过案件回访的方式,深入发案单位、涉案企业、执业律师、当事人家属中进行调查走访,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了解发案单位、当事人、举报人、执业律师对该院司法办案过程中执行纪律禁令和办案质量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督察信息。
抓跟踪问责,确保督察实效。坚持落实检务督察通报制度,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曝光,对涉及的部门和个人直接点名通报,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整改。(撰稿:杜泽明、刘裔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