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文件骗取贷款 海南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获刑

14.04.2015  12:02

      原标题:伪造文件骗取贷款20余万元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获刑

      为了筹集经营资金,海南一医疗器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在未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伪造证明文件,骗取海口某源公司贷款20万余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薛某(女,现年46岁,江苏徐州人)系海南某医疗器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初,薛某为了公司筹集经营资金,在未告知股东王某运、陈某伊,未取得股东王某运、陈某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向海口某源公司贷款。

      2012年8月29日,薛某伪造了一份海南某医疗器械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八七中心医院的《医疗耗材采购合同》和《应收账款确认书》,并以此作为向海口某源公司贷款的质押物。同日,薛某以海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名义与海口某源公司签订一份《小额贷款质押合同》,约定贷款数额为人民币30万元,主合同履行期限为7个月。在2013年3月29日又与海口某源公司续签了一份《小额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本金为前一合同未还清的本金即24万元。

      直至案发,薛某无法清偿贷款。经查,薛某给海口某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