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他人骗国家补贴 文昌农业局原局长被公诉

02.09.2014  11:19

  瓜菜大棚补贴是国家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的组成部分,也是海南省进一步推动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建设的重要工作,然而却有人打起瓜棚补贴的主意。

  2013年,文昌市检察院派驻龙楼检察室干警在走访辖区东群村委会时,有村民反映村里没有建瓜菜大棚或是建了大棚但没有种植瓜菜,却有人领取了高额补贴款……检察室干警对这一线索非常敏感,随即调阅了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经过调查,发现有一份补贴档案中土地承包人与申领补贴人姓名不一致,且发现另外一份补贴材料中东群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的公章前后也不一致,可能存在涉嫌以虚假土地承包合同骗取惠农专项补贴资金的问题。龙楼检察室干警迅速对该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具有可查性后移交文昌市检察院。随后,龙楼检察室配合该院控申科对该线索进行了初核。经查阅文昌市2010年以来全部40余个瓜菜大棚补贴档案又发现存在以公司开发建设的瓜菜大棚以个人名义申报骗领多一倍的大棚补贴资金等问题,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说明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和职务犯罪。

  经侦查机关查明:2011年3、4月间,无业人员林某、崔某某等人冒用“潘宗仁”的名义虚构《土地承包合同书》,在拟征用的土地上抢建瓜菜大棚,并持虚假合同书向昌洒镇政府申报瓜菜大棚补贴。昌洒镇个别镇领导在得知大棚系抢建附着物的情况下仍审核通过并层报文昌市农业局。而文昌市农业局负责审批的相关负责人明知该大棚建设违反“先批后建”的程序且尚未完工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对该大棚予以验收通过,并按最高标准进行补贴,致使林某等人骗取国家瓜菜大棚补贴款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文昌市农业局原局长符史军、原副局长符永诚、原办公室主任王康怡、昌洒镇原纪检书记潘雄和原副镇长陈革等5名国家公职人员在这一过程中收受了崔某某等人数额不等的贿赂。文昌市检察院于2014年3月对符史军等5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符史军、符永诚、潘雄、陈革等4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依照相关法律,应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康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符史军等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见利忘义,帮助犯罪分子轻松骗取国家惠民补贴款,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人格、尊严、自由,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的贪欲是一个大陷阱,管不住自己的手,最终毁掉的是自己的一生,变成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反面教材。(记者 李学山 通讯员 林玥 傅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