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为他人介绍装修项目 海南屯昌一男子诈骗11万元

16.10.2014  12:44

      原标题:假装介绍装修项目屯昌男子诓11万领刑

      海南屯昌一男子陈某海谎称为他人介绍装修项目诈骗11.78万元。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1年9月,被害人唐某梧经人介绍认识陈某海,陈某海谎称要将位于海口市盐灶路八灶村314号海南省艺术研究所职工的住宅楼介绍给唐某梧装修,后又私刻海南省艺术研究所公章和研究所合同专用章,并伪造合同书、收据、承诺书、通知等文件。陈某海以要送给研究所所长和经办人好处费为由,骗取唐某梧共计人民币11.78万元。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7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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