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召开
本报海口11月13日讯(记者杜颖 通讯员黄顺祥)今天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主任会议决定,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1月25日至27日在海口召开,会期2天半。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宪生主持,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为:审议《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审议《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草案)》;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海南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审查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的报告;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任免案。
今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暂缓制定《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关于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跟踪监督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有关建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全省贯彻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汇报,听取了《关于琼台两地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情况的调研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书面审议了《关于赴台湾考察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