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局工作人员不了解“政策”致购房难入户

17.06.2015  17:09

  6月13日海口12345市政府热线共接到市民反映投诉类办件242条,市民投诉较多的3个单位是市城管(80条办件)、南方电网(28条办件)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8条办件)。反映热点类型主要有噪音扰民、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停电等问题。投诉较多的有:府城忠介路天茂商场有人播放高音喇叭、滨海大道西海豪苑32号高压电线杠发出吱吱声音、城西苍峄路26号电力明园小区停水、金盘吉宝家园物业冒充业主签名及盖手印申请大型维修基金、琼山区博雅路836号加工厂作业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

   海南椰树集团为了“留住员工”强行扣押近千员工房产证

  购房者买了房子之后本应享有相关权益,然而,海南椰树集团却以“留住员工、便于集团内部管理”为由,将近千名员工房产证强行“扣押”。市民王先生打来直播12345电话反映说:父母是椰树集团职工,1993年在集团内部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一直被集团扣押,不准员工将房屋转卖,或做抵押贷款所用。

  据王先生介绍,其父母都是海南椰树集团员工,当时他们购买房子之后,集团在2003年给这些房子办了房产证。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之后,这些房产证一直被集团扣押,不仅不允许员工将房子转售,还不能做抵押贷款使用。除非孩子上学需要借房产证,即便是这样,员工还需要向集团房产科交1000元押金,并开具使用证明,才可将房产证短时期借出。王先生称,集团这样的做法令其觉得无法理解。王先生告诉记者,从去年8月份开始,一直到今年4月份,他父母想要拿回房产证,但要了很多次,集团房产科工作人员均答复不准许。王先生很纳闷:“房子买了就是我们的财产,我们有使用权,为什么拿房产证还要受限制呢?

  就王先生反映的房产证被椰树集团扣留一事,4月8号,直播12345记者前往椰树集团采访。然而,在办公大楼被保安拦下,不给记者进入,说上门必须先预约。随后,记者拨打了椰树集团房产科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反映问题需要发函给他们,可处理结果什么时候出来,他们不能明确时间。于是,记者又拨打了椰树集团人事部想预约采访,人事部吴婷婷告诉记者领导出差在外,过几天才能回来。

  4月10号上午,当记者再次与吴婷婷取得联系,却被告知领导要下周才能回来,让记者耐心等待。

  到了约定时间,当记者再次拨打人事部吴婷婷电话想联系采访事宜时,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拨通。随后记者将电话留给椰树集团其他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尽快联系采访事宜并给记者一个回复。可直到现在,也没有人与记者联系。期间,记者多次拨打椰树房产科和人事部的办公电话,均是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了购买椰树职工宿舍的其他员工,大家都说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拿到房产证,房产证问题一直在牵动着他们的心。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04年就住进了位于道客新村的椰树职工宿舍,但是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房产证,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用到房产证,也只能是以“”的形式向椰树集团要回,还要给押金、写书面申请。

  针对这个办件,椰树集团担心员工将房子过户转卖给他人,私自扣留员工房产证是否合法?记者也咨询了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健骁律师,了解了大体情况之后,王律师告诉记者,单位没有权利暂扣职工房产证,因为职工有权处理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把房子转卖给别人,任何单位无权干预员工处理自己的私有财产,因此椰树集团以担心员工把房子过户转卖给别人而暂扣房产证,这个理由就说不过去,而且暂扣私人房产证更是不合法。椰树集团应该把房产证返还给职工本人,对员工是否要转卖房子也不应该过多的干预。

  针对扣押房产证一事,记者也找到了市住建局,住建局登记中心一名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椰树集团之前给他们登记处来函,要求登记处限制、冻结职工房产证,由于该行为不合法,因此登记处没有受理。随后椰树集团就自行扣留了职工房产证,该行为已经属于民事行为,而且单位内部问题只能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如果员工不想走法律程序,可以来他们房管局补办房产证。

  由于大多数市民,不愿意补办房产证,还是希望椰树集团能尽快归还他们房产证,6月7号,记者又一次联系了椰树集团,物业公司经理凌艳作出了答复。凌艳经理说,现在大概有800至900人没有房产证,他们扣留房产证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防止职工拿到房产证后转卖房子,也是为了稳定员工,另外椰树职工宿舍在房价和物业费的收取上,对职工都有优惠政策。随后凌艳经理拿出了一份椰树集团内部的管理条例给记者看,管理条例上针对职工宿舍的出租和转卖做了五条规定,但是记者了解到这份管理规定是最新制定的,因此椰树职工在当初购房时并没有这些规定。凌艳经理还说,接下来他们会就职工房产证一事开会讨论,如果有结果会告知记者。至于椰树方面,面对记者的多次采访,为何迟迟没有做出回应,还不接记者电话,凌艳回答,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传达信息不到位。

   市民奔波一周办理购房入户却遭遇秀英公安分局不熟悉政策工作人员推诿

  直播12345记者马上就办全力以赴为市民跑腿使难题得以解决

  市民胡先生来电反映:他6月3日在西海岸买了套107平米的房,按政策是可以4个人购房入户的,而且市住建局也批下来了,但是他们到秀英公安分局这边的时候,秀英公安分局却不给他办,说要120平以上才可以。

  接到投诉,记者首先和市民胡先生取得对接,胡先生告诉记者,6月3日己的女儿在西海岸买了套107平米的房,按新政策夫妻俩可以和女儿一起入户,而且住建也批下来了,但是他们到秀英公安这边的时候却不给他办。

  随后,记者和胡先生一起来到了秀英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的文主任告诉记者,购房入户的人员范围是申请登记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包括登记人的父母。记者看了文主任提供的相关文件后,发现并不是新出台的文件,而是2014年的。文主任回答说,他们没有接到实行新政策的通知,记者问道能不能打个电话给市公安局询问原因,文主任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没有给出答复,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

  无奈之下,记者又和市民一起来到市公安局了解情况,户政处处长林冬燕告诉记者,《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已经于今年的4月出台,有效期一年。根据《意见》规定,购买西海岸片区(自秀英大道西侧起往西海岸方向)、江东片区的新建商品房面积在60(含)至9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总计不超过3人,面积在90(含)至12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不超过4人,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入户不超过6人。这还是由于秀英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政策所导致。随后林处长打电话给秀英分局的文主任,让他特殊问题特殊处理,按照新政策,帮助胡先生一家先入户;另外新政策的相关办事流程也会联系住建局尽快整理出来,让新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

  目前,胡先生已经顺利在秀英公安分局办理完所有购房入户手续,并给直播12345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多处路段路灯不亮周边居民摸黑出行

  小小的路灯不亮看起来是一件件小事,但都说民生无小事,每到晚上,对于开车车主、外出散步遛弯的市民来说,路灯不亮就是大事。

  路灯的作用,不言而喻,安装路灯自然是为了提供照明,方便通行,但是据市民反映,龙华区海棠路的整条路段路灯已经有一个星期都不亮了,给夜间出行的市民带来很多不便。经常有市民到附近散步,可是因为路灯不亮的缘故也只能无奈摸黑走路。

  类似的情况就在6月5日,也有市民邓先生向海口12345市政府热线反映,海甸岛和平大道整条路的路灯都不亮了,而且持续了3、4天时间。市民认为,和平大道较长,途径车辆和行人也比较大,路灯不亮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6月10日市政管理局道桥设施管理处回复已经进行了修复。可是6月12日,记者回访市民,邓先生称,直到11号晚上,整条大道上的路灯只有5到8盏经过投诉反映得到修复,而其余的依然没有处理。

  除此之外,秀英区美华路1路公交车总站往秀英区政府方向上最近也有多盏路灯“罢工”,本身灯火通明的道路却莫名暗了下来。而在琼州大桥桥上靠近省委一侧路灯也有一星期不亮,整条道路因为没有过多铺面的光源,所以夜间行走非常受影响。李先生近期经常早起练车,途径该路段时都要小心翼翼的,而这个现象已经反映有一周之久,仍没有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无奈之下,李先生又再一次向12345市政府热线反映了一次,又过了两天之后琼州大桥靠近省委一侧的灯才亮了起来。李先生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产生了怀疑,也对我市频频出现路灯不亮的情况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路灯不亮,市民根本找不到管理部门,更无人提供可参详的解决方案,投诉更是无果。如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那么路灯就是城市的眼睛。一个城市的眼睛都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那如何去兼顾其他?小小的路灯问题折射的其实就是市政路灯管理部门的管理死角。

  如今,海口逐步迈入了精细化管理,细节决定成败,一座城市尤其作为国际旅游岛的海南是否成功发展不在于有无大兴土木,而在于是否注重基础设置的建设与维护,这样才能保持着持久的魅力。小小路灯更能体现细节魅力,希望有关部门给市民一个认真而且负责任的交代和行动。

   路面出现大坑致使市民车轮爆胎城建将大坑回填却被市民质疑回填土不实

  有市民孙先生来电反映,自己驾车经过海秀中路时,掉进一个大坑导致轮胎爆裂。因为海秀中路灯光很暗,加上大坑附近也没有警示牌,其觉得不合理故来电投诉。在当时直播12345介入后,大坑以及周围路段一些较小的坑很快得到了回填。可在前几天再次有市民来电投诉,再次反映该路段问题。

  在5月14日,直播12345记者针对孙先生反映问题记者来到了现场。可以看到这个坑处于海口市第26小大门的左侧50米左右,长宽约有半米,深度有20公分。记者也在现场联系了在周遭施工的城建集团。虽然在回填后对行驶的车辆已经造不成影响,但记者也发现采取的是沙砾填补的方式,回填质量做的并不好。

  法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在当时也表示主路面上的坑并不属于工地内,应该属于市政道路维修。如果没有及时进行修补,也没有放置警示牌出现重大事故相关部门也必须要承担部分责任。

  在6月9号再次有市民陈先生来电反映该路段大坑又重新出现。在隔天记者再次来到了现场联系陈先生,陈先生表示已经修复。可就记者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只是经过1晚,用沙砾填补的路面很明显的陷了进去。

  住在附近的云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坑存在的时间非常久了。不少小车和电动车都吃过苦头,有不少车主开车经过后,还会停车下来检查车辆。而且海秀中路本来因为施工就很窄,也没有人行通道。车辆发现这个坑后为了躲避,就突然向左或向右行驶,这其实存在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另一位市民质疑为何市政维修部门不能采取沥青进行填补,在这条路上有些洼陷地带就是采用的沥青,效果比较好,也经的住风吹日晒。

  就市民说法以及记者现场了解到的情况,采用沙砾填补的方式确实是效果不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给行人,车辆一个平稳安全的路面。直播12345记者报导。

  15日话题预告:

  整治十大不文明行为,海口在行动。随地吐痰、乱吐口香糖、槟榔汁的现象在海口较为常见,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和椰城的美丽形象极不协调。对此类行为您怎么看?该如何管?请您来支支招。请您打开微信“添加朋友”搜索“1018”,关注“海口新闻广播”进行语音留言,或拨打热线68521018可能是电话号码,是否拨号?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