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6〕220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破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难题,形成了大量的调研成果。为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琼人社发〔2014〕43号),决定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集体或个人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5日。
三、申报办法
符合规定要求的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参评意见,并按实际完成数量申报。
四、申报材料和报送方式
(一)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书面材料一式4份(用A4纸打印,附光盘1份),报告结构要求见附件1、附件2,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编排要求;报告的内容如有涉密信息,须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
(二)填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用A4纸打印,见附件3)。
(三)各单位申报调研成果两项(含)以上的,需填报《单位推荐调研成果汇总排序表》(用A4纸打印,见附件4)。
(四)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方式可由各单位的联系人直接报送亦可邮寄报送。(邮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三楼347室,邮编:570203)
五、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与逐级评审相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和有关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初评、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参评成果应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这一重大课题,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着力研究破解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建议措施。调研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二)初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人员组成初评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按照多于奖项设置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评审对象提交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后的调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确定获奖作品及等级。
六、奖励方式
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层次,一等奖占征集到的调研成果总数的5%;二等奖占征集到的调研成果总数的10%;三等奖占征集到的调研成果总数的15%。依据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成果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调研成果将汇编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重点课题调研报告集》,获奖的调研成果优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委和省政府推荐使用。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研成果评选的筛选、推荐工作,把优秀调研成果推荐上来,形成良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导向。
(二)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联系、协调调研成果的评选事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单位要加大对参评报告的审核力度,对涉及秘密的内容应作“脱秘”处理(即无涉及秘密的内容),确保报告及有关附件内容的真实性,防止出现抄袭现象。
(四)为确保参评报告的质量,此次评选将严格按照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的写作格式,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编排要求进行把关,不符合要求的稿件一律退回重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联系人:苏俊霖
联系电话:6520092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