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清退5762人低保资格 获低保救助者需进行长期公示
03.08.2014 12:1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三亚清退5762人低保资格获低保救助者需长期公示
从去年12月至今,三亚市进行了第一轮全面低保核查工作,对低保户资格进行审核。记者从三亚市民政局获悉,经过调查,不符合条件的2472户5762人被清退出低保范围。
据了解,本次清退的低保对象,大部分都是因为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经过初步评定他们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而予以退保的。例如,原本下岗的,有劳动能力的成员经过职业培训重新找到工作,有些家庭子女大学毕业已经就业等。另外,还有一部分退保人员故意瞒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因此予以清退。
三亚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7月1日起,所有新增低保对象,要统一使用海南民政厅监制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等一系列表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使用《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
同时,三亚各镇,区,农场在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上,必须做到低保对象一户一档,审核审批过程中,低保经办人员在申请人所在村两榜公示,取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时时监督。(记者 林方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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