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717辆正三轮和173辆摩托将报废 交警大将强制执行

25.12.2015  15:35

      原标题:万宁717辆正三轮和173辆摩托将报废

      12月18日,商报以《万宁风采车,市民喊你快退市》为题,报道了万宁万城镇风采车存在超期服役收费贵、乱停乱放乱闯、加剧交通拥堵、安全隐患多等“七宗罪”,市民盼望风采车快退市等问题。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万宁市目前有717辆正三轮摩托车和173辆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万宁市交警大队将进行强制报废。

      万宁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根据这些规定,对达到报废期限的,停止办理年检,并将车辆的牌号通过在万宁市电视台播放、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车主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经统计,万宁市目前有717辆正三轮摩托车和173辆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2012年第2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万宁市交警大队将对717辆正三轮摩托车和173辆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目前告知车主凭行驶证及有效证件前来万宁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