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发布出行提示: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08.09.2014  17:26

  海口交警支队发布中秋节期间安全出行提示 莫为赶路超车行驶 尽量不要夜间开车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中秋”佳节期间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十条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一、交警提示:行经弯坡路段,请不要违法超车,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视距不良路段要提前鸣喇叭、减速慢行,做好避让停车准备。

  二、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易发生伤亡事故。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点,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三、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交警提示,中秋小长假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其坐在副驾驶位置。

  四、旅游景点车多人多,请驾驶人注意文明礼让,遵守交通信号,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者狭窄路段不要抢行猛拐,在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或路口时要注意减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伤害。

  五、假期驾车回家探亲切勿为赶路而超速行驶。请合理安排行程,保持安全车速。

  六、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七、出行期间请驾驶人保证充足休息,注意劳逸结合。确保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八、节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行程,保证充足睡眠,尽量不要夜间驾车。如需夜间驾车,请保持精力集中,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请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九、当您外出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在正规场站、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

  十、饮酒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判断失准。在与亲朋好友欢聚时,千万谨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