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一女子微博发文扬言要“炸公交” 被拘留10日

26.07.2014  21:14

      原标题【乐东:女子微博发文扬言“炸公交”被拘留10日】

      7月25日19时许,海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网民“你好min5”25日下午在新浪微博发文扬言炸公交车,称:“我这次犯罪并非我本意,是被知法人逼的,我上诉已过去四个月了,仍未得到答案,为了得到关注,只好去炸公交车,这几天坐公车的人怎么这么少?受害的同胞们请你们原谅我也是无路可走了”。

      7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获悉,此类涉恐警情今年来在我省尚属首次,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专程派出反恐等部门人员连夜赶赴乐东,协助指导该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乐东县公安局经过近10个小时的艰苦努力,于7月26日凌晨4点30分将发布虚假信息的彭某荣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彭某荣交代,她曾经在乐东某香蕉地务工,因与香蕉地老板有劳资纠纷,且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但法院未下达判决书。她认为社会对其不公,为了得到社会关注,促使法院尽快判决,于是7月25日在微博上发布了该条恐怖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第一项之规定,乐东县公安局对彭某荣因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传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省公安厅网警部门再次提醒,网民无论是通过微博,还是论坛、其他网络平台等渠道,无论是造谣,还是明知虚假信息依然主动传谣,都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省公安厅再次呼吁,希望广大网友共同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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