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省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安监、共青团等部门在各地组织社会各界群众代表万余人在当地举行“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受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李富林委托,副厅长李洪出席了海口会场的宣传活动并作了主题讲话。
活动现场,李洪副厅长等领导为2015年度全省公安交管工作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现场抽取了“文明交通我参与”有奖知识问答获奖者,启动了海口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组织了200名新驾驶人进行宣誓领证仪式,现场全体人员参加了“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签名承诺和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海口市领导就文明交通创建进行表态发言。
李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推动“海南文明大行动”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联合文明办、教育、交通运输、司法、安监、团委等部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弘扬依法治国理念、深化平安海南建设、推动我省道路交通文明进程的有效载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全社会“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营造人人“关注交通,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省安监局、团省委以及我厅交警总队、海口市公安局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同志,以及志愿者代表和新闻媒体约600余人在海口出席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