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 最高奖15万
中新网海口7月17日电 (符宇群)7月17日,《海南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公安厅举行,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15万元。
《办法》着重强调保障举报人的安全。规定“公安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材料和举报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或其他信息资料,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办法》明确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的具体范围。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轨迹。
《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同一线索不同内容的,依照本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办法》规定了举报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15万元。涉黑案件视情给予5000元至15万元奖励;涉恶案件视情给予3000元至5万元奖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由省公安厅负责发放,其它奖励由承办案件的市县公安机关负责发放。
据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江伟介绍,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范围主要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宗派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农产品流通、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等十个方面。
据了解,海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市县、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科学谋划摧毁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类案件,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