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五旬男教师为还赌债 戴安全帽羊角锤抢劫敲诈

05.11.2014  16:17

      原标题:抢劫得逞再敲诈被害人

      文昌一五旬男教师为还赌债犯罪获刑

      文昌一名50岁的教师,不思教书育人,反而沉迷赌博,欠下赌债无力偿还之下,戴上安全帽和羊角锤到海口抢劫。得逞之后,因嫌现金少,竟然以还包内证件为由,敲诈受害人。日前,这名“自作聪明”的教师最终自毁前程,因为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符某某,男,50岁,案发前为文昌市某中学教师。因欠赌债无力偿还,符某某遂产生到海口抢劫钱财的想法。2014年4月10日17时许,符某某独自一人来到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寻找作案目标,并准备了作案用的羊角锤和摩托安全帽。当天19时30分许,符某某在南宝路发现被害人王某某,并一路尾随王某某至海甸岛安民路一小区的地下车库。见车库四下无人,符某某用塑料袋包裹羊角锤对王某某后脑枕部及左耳部进行敲打。在王某某倒地后,符某某将王某某随身携带的男士咖啡色手提包抢走,内有王某某的身份证1张、钱包1个、银行卡5张、驾驶证1本、名片6张、U盘1个及80元现金。

      抢劫后,符某某心生敲诈勒索被害人的想法。2014年4月11日10时30分许,符某某再次来到海口市,多次使用公用电话联系王某某,谎称其捡到王某某的手提包,并以要恶意使用王某某的驾驶证扣分进行威胁,要求王某某以5000元赎回其驾驶证、手提包等物品。之后双方进行商讨,确定王某某以2000元赎回手提包等物,并由符某某确定交易地点。

      4月11日13时30分许,符某某在约定地点海府路琼剧院旁中国建设银行门前,与王某某的妻子准备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当场扣押一男士咖啡色手提包,内有被害人王某某的身份证、钱包、银行卡、驾驶证、名片、U盘等物品,后从符某某的家中扣押其作案工具羊角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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