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30.07.2015  12:33

 

琼继教办函〔2015〕72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8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0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护理学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8月26日下午14:30-18:00在海口蓝庭城市度假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五指山路39号新天足休闲中心旁),8月27日-29日在酒店二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本次培训由海南医学院及附属医院的张彩虹、张宏玉、阎国刚教授,王海花、蔡小霞、王涛、曹卫洁、李文副教授。

五、培训内容

(一)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及“新医疗改革方案”对护理教育的启示;

(二)如何讲好一堂课;

(三)护理教学的组织形式;

(四)护理专业实习生的发展阶段与心理特点;

(五)护理教学方法;

(六)护理教学查房规范;

(七)教学媒体的应用及课件制作;

(八)护理教师的素质要求及培养;

(九)循证护理与临床教学;

(十)观摩临床护理教学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8月18日前将《“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发送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陈玲,联系方式:15103656005。

附件:“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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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培训班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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